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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所/站/中心是依法设置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及依法授权的综合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所有业务完全独立于生产、使用、销售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为保证所检定/校准/检测工作的公正、科学、准确、高效,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特作以下承诺;

          (1)本所/站/中心检定/校准/检测工作完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进行,建立有完善的管理保证体系,遵循《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有效性,确保检定/校准/检测数据科学准确。

          (2)本所/站/中心对所有客户均持科学、公正的态度,独立开展检定/校准/检测工作,在工作中不受任务的干扰,所/站/中心行政领导承诺不对检定/校准/检测工作进行不恰当干预,维护检定/校准/检测数据的公正性。

          (3)本所/站/中心的检定/校准工作必须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或国家计量校准规范及经批准有效的校准方法进行。

          (4)本所/站/中心的检测工作必须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现行有效企业标准及其它经批准有效的检测方法进行。

          (5)本所/站/中心保证对客户的图纸、技术资料和数据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委托方权益。

          (6)实验室及其人员不得与其从事的检测和/或校准活动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不得参与任何有损于检测和/或校准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不得参与和检测和/或校准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研制、开发、生产、供应、安装、使用、咨询和营销或者维护活动。

          (7)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与职务工作有关的馈赠,不准借工作之便向客户索取礼品、钱物或压价购买产品,不准借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或从事有损于本所/站/中心公正形象的任何活动。 公正承诺公正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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